堯、舜、夏、商、周時代,高唐屬兗州之域。春秋時為齊國西界,戰(zhàn)國時為齊之西邑,境接趙、衛(wèi)。
公元前221年,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,高唐屬東郡。
公元前206年,漢新置高唐縣,屬青州部平原郡。
220年魏朝建立,設十二州七十五國、郡,高唐屬青州部清河郡。
265年(晉武帝泰始元年)高唐屬新置之冀州部平原國。
317年以后,為避戰(zhàn)亂,晉室官吏及部分地方百姓南渡,至今安徽省境江淮間,建立起僑居高唐縣制,隸屬僑置之南平原郡,原境高唐縣廢。現(xiàn)安徽省霍邱縣西30公里處尚有名曰高唐集的村鎮(zhèn),即當時僑置高唐縣之所在。
420年后,南北朝時,劉宋疆域北擴,占據(jù)了山東中部和東部,原高唐縣境仍被北魏所據(jù)。432年(文帝元嘉九年),僑置高唐縣由安徽省遷至山東省梁鄒長山(即今鄒平縣東長山的高唐莊),屬僑置冀州東平原郡。
469年(北魏皇興三年)冀州更名齊州,高唐縣屬齊州僑東平原郡。556年(北齊天保七年)遷僑縣治所于黃巾堌,即今濟南市章丘區(qū)水寨,仍屬東平原郡,到596年(隋開皇十六年)改僑高唐縣為章丘縣。
502年(北魏景明三年)原址復置高唐縣(與僑置縣制并存),屬始建濟州南清河郡。
556年(北齊天保七年),廢南清河郡,高唐縣城遷至廢郡城(即今現(xiàn)城址)。高唐縣改屬濟州部清河郡。
581年(隋開皇元年),高唐屬冀州部清河郡。596年(隋開皇十六年)置博州,高唐改屬博州。607年(隋大業(yè)三年),又改屬冀州部清河郡。
627年(唐太宗貞觀元年),分全國為十道,高唐屬河北道博州博平郡。唐末屬魏博節(jié)度使。
907年,五代十國開始,梁、唐、晉、漢、周相繼統(tǒng)治中國北方,高唐縣俱屬河北道博州。
960年(宋太祖建隆元年),分全國為十五道,高唐屬河北道博州。994年(宋淳化五年)改道為路,高唐縣屬河北東路博州。1078年(宋神宗元豐元年)析為23路,高唐縣屬河北東路博州博平郡。
1128年后黃河以北俱被金軍占領,高唐為金所轄。金承宋制,在北方分19路,高唐縣屬山東西路博州博平郡。
元朝在全國設1個中書省和11個行省,行省下設路、府、州、縣。高唐初屬大名路,后屬東平路。1266年(至元三年)改博州為東昌,高唐屬東昌路。1270年(至元七年)于高唐縣置高唐州,領三縣:恩縣、夏津、武城。高唐州直屬中書省。
明朝改行省為布政司,廢路存府、州。1368年(明太祖洪武元年),高唐設置為州,統(tǒng)三縣:恩縣、夏津、武城。高唐州直屬山東布政司。后改屬東昌府,不領縣。
清初全國設18個行省(光緒年間增至23個行省),省下設府(直隸州)、縣(州)兩級。高唐州屬東昌府。1730年(雍正八年),高唐州升為直隸州,割濟南府之禹城、平原、臨邑、陵縣4縣屬之。1734年(雍正十二年)仍改隸東昌府,所領各縣回歸濟南府。
1912年(民國元年)改高唐州為縣,屬山東東臨道。1928年(民國17年)廢道直隸山東省府。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,共產黨縣機關,屬中共魯西北特委。1945年縣城解放,高唐隸屬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冀南行署第二專署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高唐改屬平原省聊城專區(qū)專員公署。
1950年將茌平縣侯橋等11個村莊劃歸高唐縣。
1952年撤平原省,高唐隨聊城專署改屬山東省聊城專區(qū)專員公署。
1956年3月撤銷清平縣后,將其舊城鎮(zhèn)劃入高唐縣;同時將茌平縣琉璃寺鄉(xiāng)劃歸高唐縣。
1958年12月,國務院批準撤銷禹城縣全境并入高唐,
1961年10月恢復禹城縣,高唐縣仍轄原境。
1967年聊城專區(qū)改稱地區(qū),高唐縣屬山東省聊城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。
1998年,聊城地區(qū)改為聊城市,高唐縣屬山東省聊城市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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